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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股票配资的知识 鹏欣资源(600490)及高管二审被判决需赔偿投资者损失,股票索赔案投资者可继续参与
发布日期:2024-09-03 09:27 点击次数:1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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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使用炒股配资杠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。如果市场走势与投资者预期相反,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更大的亏损,甚至可能损失超过自己的本金。因此,在使用炒股配资杠杆时,投资者需要具备足够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,合理控制风险。
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:http://wq.finance.sina.com.cn/ 关注@新浪证券、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、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、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、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!一、【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】【凌铮律师团队】认为,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:于2019年2月28日到2019年4月24日期间买入,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。【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,如有变动,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。】
二、案件进展:2023年10月28日,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(鹏欣资源(维权),600490)发布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》披露: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,上海证监局于2021年9月26日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。2021年12月24日,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截至2023年9月30日,公司共收到法院发来的刘某某等37位二级市场投资者分别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立案文书,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赔偿上述投资者损失,并由四位当事高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诉讼索赔金额合计约1745万元。上海金融法院选取其中刘某某案作为示范性案件。
2023年3月上海金融法院就示范性案例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实施日为2019年2月28日,揭露日为2019年4月25日,判决公司应赔偿损失5215.22元,四位高管在1%-5%不等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公司不服该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,2023年8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,判决维持原判。2023年8月10日,公司已履行生效判决并支付全额赔偿。
(本文由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凌铮律师曾就读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(UCLA),在海外留学工作多年。擅长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。全网粉丝超百万,浏览量超2亿人次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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